在长沙窑诗三首考、长沙窑王右丞诗考文中,谈到了在敦煌写本所录的四首唐诗,从年代上考证均迟于长沙窑所书,推断它们可能源自某个共同的母本,敦煌写本和长沙窑所题只是诗歌传播过程的一个载体、环节,都非原创。这个母本可能是酒肆歌女的唱本,类似于现代的流行歌曲集,也可能是村塾学童的课本或读物,还有可能是含有诗歌内容的某篇文章或故事话本等等,不一而论。本文介绍另外一首抄录在敦煌写本里的五言诗,比题写在长沙窑瓷器上的年代晚一百余年,但从来源上来说,无法断言两者的直接关联,最合理的推测依然是来自于某个或某类母本。
唐代民间艺术的形态和内容,其多样性和丰富程度或许大大超出现代人的认知范围。以诗歌来说,人所熟知的基本上都是大诗人、名诗人的名作,然而这毕竟只是唐诗的皇冠和皇冠上的明珠,并不能完整的展示唐诗本来的样貌。有唐近三百年,诗歌不计其数,宮省邑里,荒陬穷谷,无不吟诵,唐人的文字对此多有记载,从搜罗入《全唐诗》的近五万首(含五代)亦可想见一斑。从创作群体来说,除了文人官宦,还有大量的民间底层文士和释僧参与其中,他们创作了数量不菲的通俗性作品。令人遗憾的是,与此相关的实物遗存实在少得可怜,因而长沙窑题诗和敦煌写本有关唐诗的抄录,作为当时盛况仅有的材料物证,尤显珍贵难得,重要性不言而喻。
敦煌写本里,除了专门的诗歌辑录,还有抄写者在所抄佛经或儒学典籍的卷头卷尾空白处或背面题写诗歌(如学郎诗),也有许多诗歌常常夹记在小说、弹(曲)词或故事之中,借以说明所论事理。这类文中出现的诗歌看似比较随意,似乎不受格平仄对仗格律等束缚,以叙事言理为旨要,抄写者文化层次普遍不高,错字、讹字、漏字等书写错误层出不穷。其来源基本上是选择在社会上流传较广、言简意明的短诗,主要从符合功用和目的考虑,当然也与写本作者的文化水平与所面对的读者群体的欣赏水平和乐趣密切相关。
《茶酒论》是一篇大约创作于五代—宋的关于茶酒的通俗文学作品,于年在敦煌莫高窟石室中被发现,作者王敷是一名乡贡进士,生平无考。抄本文后署“开宝三年()壬申岁(壬申应为开宝五年,即年)正月十四日知术院弟子阎海真自手书记”,由此可确知此文在宋初之前已流传于世。其内容为茶、酒各自夸功用而攻讦贬低对方,最后由水出面评判,各打五十大板。该文风格诙谐滑稽,直白活泼,寄寓人生哲理。这种文体通常被归为“俗讲”,因此被辑入多种敦煌变文集。但也有学者认为,这是一个唐代俳优戏脚本,即舞台演出剧本。
所谓变文,即行文由散文和韵文交替进行,散文韵文夹杂述事议论,被认为是唐五代时期的一种在民间广泛流行的说唱文学。变文最先用来述说佛经故事,宣讲佛法,后来也包括历史故事和民间传说。因为说唱的需要,诗歌作为韵文形式被大量地使用,在《茶酒论》中,有这样的一段:
茶为(谓)酒曰:“阿你不见道,男儿十四五,莫与酒家亲。君不见狌狌鸟,为酒丧其身。阿你即道:茶吃发病,酒吃能养贤……。”
其中的韵文如下:
男儿十四五,莫与酒家亲。
君不见狌狌鸟,为酒丧其身。
此文现存六种写本,其中有“男儿”作“男女”的,意为儿女;“牲牲鸟”亦作“生生鸟”,“生生”、“牲牲”均为“狌狌”之音借,都是“猩猩”之意。至于猩猩何以由兽变成了“猩猩鸟”,浙大张文冠做过详尽的考证,结论是“佛源外来词与本土相同词汇在使用过中混淆词义”。
猩猩“为(谓)酒丧其身”典故,宋以前的文献中多有记载,如《淮南子》、《后汉书》、《唐国史补》、《吴都赋》和《玄猿赋》等在文或注中均提及猩猩贪酒,人以酒诱捕之。这首诗以此事为例,警示少年切莫因为贪杯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
从文中“阿你不见道”可知,《茶酒论》作者王敷借水之口引用的这四句诗,已在民间广泛流传。
除了《茶酒论》六个写本,目前已知敦煌文献中该诗尚有如下五个出处:
《辩中边论》卷2背抄前两句,“郎君须立身,莫与酒家亲”。同卷有大唐大顺三年()岁次壬子十二月纪年。
《台北中研院傅斯年图书馆藏敦煌卷子题记》著录卷背抄有“郎君须立身,莫与酒家亲”。
斯背:“第一郎君须立身,第二莫共酒家亲,第三君不见生生鸟,第四为酒送其新(身)。”
斯《郎君须立身》:“郎君须立身,莫与酒家亲。君不见生生鸟,为酒送其身。”
伯V《丁亥年三月廿一日灵图寺僧智弁信函》:“初春尚寒。伏惟某官尊体起居万福,即此蒙恩。郎君须立身,莫与酒家亲。君不见生生鸟,谓酒送其身。”
与《茶酒论》对照,此五种第一句均作“郎君须立身”。其余有的“莫与”作“莫共”、“为酒”作“谓酒”、“丧其身”作“送其身”。这些都是钞本固有的特征,在誊抄母本、甚至可能转抄来自口耳相传的诗歌过程中,无可避免地会出现诸如或形或声或意之讹误。
以上各种敦煌写本年代均在唐五代到北宋立国之初,比它们要早的长沙窑窑工也把这首诗题写在青釉执壶上(年代不晚于唐大中末年)。其他敦煌写本和长沙窑瓷器题诗互见的佚名诗歌,年代上几乎都呈现这样的前后关系,尽管数量有限,但从中仍然可以得到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它揭示了某个或某类共同的母本在民间存在并且长期流通的可能性,这个母本可能是酒肆歌女的唱本,类似于现代的流行歌曲集,也可能是村塾学童的课本或读物,还有可能是含有诗歌内容的某篇文章或故事话本等等,不一而论。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反映了唐诗尤其是其中俗文学类型诗歌的传播形式和路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帮助我们重新审视敦煌诗歌中某些零散诗作的原创性问题。
目前仅见的瓷片文字阙损严重,残存13字,如图。除“莫共酒家亲”外,其余无法试读成句,但对照上述敦煌写本所书,可补阙成诗:
少年十五六,莫共酒家亲。
君不见生生鸟,为酒丧(送)其身。
有趣的是,诗的首句既不是《茶酒论》中的“男儿十三四”,亦不同于敦煌其他写本的“郎君须立身”,而是写作“(少)年十五六”。尽管表达的意思相近,但也较充分地表现了作为面向普通读者群体的诗歌,在其传播过程中,抄录者或使用者对个别字句加工修改的偶然性,呈现了民间唐诗生态的一个缩影。相比敦煌写本,长沙窑瓷器题诗更早,就史源性而言,早出的资料价值更高,因此,这块长沙窑残片虽然缺损严重,但仍不失为一件重要的收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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