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因考试作弊被抓判刑进了监狱后,狱友与他对话“你是怎么进来的?”“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是考进来的!”这虽然是网上的一个段子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考试作弊是触犯《刑法》的行为请跟小编一起来看一下这起真实案例高安市一男子使用电子设备为他人在驾驶证理论考试时提供试题答案,并收取酬金元。近日,高安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提供答案罪判处被告人欧阳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元;并对其非法所得元及作案工具等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
吴某在高安某驾校报考机动车驾驶证C1,因文化程度低,在科目一考试中先后三次均未通过。吴某遂经人介绍找到被告人欧阳某,要其帮助自己通过科目一考试,酬金元,欧阳某表示同意。考试当天,欧阳某先开车接吴某到考试中心对面宾馆,将微型耳机和纽扣摄像头等作弊器材装在吴某身上,并教吴某使用。考试时,欧阳某则在考场外通过装在吴某身上的作弊器材,为正在考试的吴某提供试题答案。等考试结束后,吴某将耳机、摄像头等作弊器材和元费用交给欧阳某。
图文无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欧阳某为牟取个人利益,使用电子设备为他人在驾驶证理论考试时提供试题答案,其行为构成非法提供答案罪。综合被告人犯罪事实、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接下来再看一下考试作弊会受到的惩罚希望大家且考且珍惜
关于驾驶证考试时作弊会受到的处罚:
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号令)第七十八条规定:“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组织考试作弊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条文: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温馨提醒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的“国家考试”,是指由有关主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实施的考试,具有“国家性”。而驾照考试是测试考生对交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驾驶技巧的熟练运用程度。如果考生靠作弊拿到驾照,很有可能在将来成为一个“马路杀手”,这同时是对自己和他人交通安全的不负责任。通过对组织考生作弊的行为和代替考生作弊的行为予以刑罚惩处,对那些存在侥幸心理的作弊者达到震慑作用,也对将报考机动车驾驶证的考生敲响了警钟。驾驶员只有掌握了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才能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来源:法治高安外地的高安人有福啦!大观楼腐竹京东旗舰店来咯!点击“阅读原文”购买,让您品尝地道高安腐竹味。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