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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一男子因公司亏损还不上款被告上法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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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呀,陈庭长,没想到你们会到黄沙来,还这么耐心地调解,女法官就是巾帼不让须眉!”原告黄某嘴里不迭地说着谢谢,这是高安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开完庭后的一幕。

年4月16日上午10点,高安市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办案人员驱车至高安市黄沙岗镇黄沙村民委员会进行巡回审判。据悉,此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被告均居住在黄沙镇,原告儿子与被告也是相识多年的朋友。被告因经营之需,向原告借款,但因公司亏损还不上款于年3月2日向原告出具元的借条,并约定利息。原告因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本院。高安市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在受理该案后,主动了解当事人的情况,考虑到当事人就近开庭更方便,且在当事人居住地进行调解工作,也更易开展,于是决定采用巡回法庭的方式审理本案。

庭审进行的很顺利,原、被告当庭均同意调解。但由于被告经济存在困难,且欠款确实是因为经营亏损导致,经法官释法,被告对于当初出具借条,并约定利息的事实予以认可,并请求法庭能帮助原、被告磋商,适当减少借款利息。承办法官在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后,原告也对被告的情况表示理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双方均满意的调解协议,并且被告主动提出当场履行元借款本金给原告,并承诺余款三日内全部付清。调解结束后,当事人纷纷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就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年4月19日,该案全部履行完毕。此次巡回法庭,真正做到了以案释法,为民办事,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来源:高安人民法院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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