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额尔古纳法院年4月5日消息,因为亲情的打动,几名子女最终达成和解,作为被告的老二也主动同意给付几名兄妹垫付的母亲丧葬费用元,并当场进行了支付,兄妹五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在闹腾了几个月之后终于握手言和。
事件起因
赡养父母这个概念自古有之,但究竟如何才算尽到赡养责任却众说纷纭。法律上规定的赡养扶助主要是指经济、生活、精神包括感情在内的扶助行为,子女无论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有经济负担能力的子女之间的责任都是均等的。
年近80岁的李婆婆一直生活在内蒙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某街道,先后与丈夫王大爷生育了6个子女,除了大儿子因意外早逝之外,其他子女均健康成长并相继成家立业,算起来李婆婆和王大爷儿孙满堂,是个大家庭,应该十分幸福安宁才对。
李婆婆和王大爷都有养老金支撑生活,即便进入老年时代,夫妻俩也没有让子女们过多的在钱财上进行支援,反而省吃俭用对子女们进行帮补。子女之间也大多客客气气,相互之间也经常走动。但月会圆,人会变,这一切在王大爷去世,李婆婆因脑出血住院之后发生了彻底改变。
年初,因常年思念死去的老板王大爷,李婆婆病倒了,随后引发连锁反应,发生了大面积脑出血。当时子女医院抢救,但因为李婆婆年龄偏大,而且这脑出血又来得十分突然,最终回天乏术,李婆婆死在了手术台上,而围绕李婆婆丧葬问题发生的家庭大战就此拉开序幕。
人常说,娘在家就在,娘不在了,家就散了。这话体现在李婆婆的儿女们身上十分贴切,在办理李婆婆后事期间,李婆婆的二儿子因为有事外出并未回家,其余四兄妹主持办理了李婆婆的丧葬事宜,再此期间,其他子女多次联系老二,但均被以事情较忙为由拒绝,无奈之下,几兄妹只有先让母亲入土为安。
虽然勉强办完了母亲的后事,但其余四兄妹却对老二的行为产生质疑,认为老二没有尽到孝道,不仅母亲的丧葬仪式不参加,而且对母亲住院期间和丧葬期间的花费不闻不问,仿佛没有这回事情一样。于是几兄妹找到老二,要求其承担这些费用,但遭到了拒绝。
老二认为,母亲自己有养老金还有社保,母亲去世后,这些费用都已经划拨到母亲账户,办理丧葬事宜还用不完,现在其他几兄妹还让自己支付是何道理。母亲去世时自己不在身边,是因为有特殊事情,并非自己不尽孝道,因此拒绝给付医疗费和丧葬费。
但几个弟弟妹妹却不以为然,他们认为,母亲的丧葬费以及社保完全用于母亲并无不可,但应该各算各的,不能混为一谈。母亲突然发病,老二非但没有尽到照顾义务,而且拒绝给付医疗费和丧葬费,是明显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老二应当承担部分费用。双方因缠夹不清,最终闹上公堂。
那么,老人的丧葬事宜是否属于赡养责任呢?老人的社保丧葬费用是否可以抵消儿女应尽的赡养费用呢?其实这件事并不复杂,复杂的还是几兄妹的心理。我国法律对老人赡养问题规定的十分清楚明白,子女不仅在老人在世时应当尽到赡养义务,而且在丧葬事宜上,也是应当尽到责任的,不可推脱。
但本案中牵扯到了丧葬费,是老人社保金中给付的一部分,既然叫丧葬费,就应当用在丧葬事宜上,当社保给付的丧葬费一般是在老人亲属或指定人办理完丧事之后方可领取,领取人应当携带火化证、代理人身份证件前往社保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丧葬费不一定是亲生儿女领取,而是尽到办理丧葬事宜义务的人进行领取,即便不是老人的亲属,只要能够证明老人的丧葬事宜是自己办理的,这笔费用应当支付给办理丧葬事宜的人,并非铁定由儿女们来继承和瓜分。因此,从这一点来说,丧葬费并不是相互抵消和赡养责任的问题,而是“谁处理谁受益”的问题。
因为原告和被告的关系特殊,且涉及的诉讼也较为特殊,法院在受理此案后,决定利用调解手段来化解纠纷。但在庭审过程中,五个子女争议较大,言辞相当激烈,现场气氛十分紧张,导致调解工作难以进行。
在经过一番普法教育之后,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从法律的角度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更从情感的角度劝说当事人顾念手足之情放下心中嫌隙,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兄妹五人有的流下了泪水有的低头不语,双方不再争执,并同意进行调解。
据额尔古纳法院年4月5日消息,因为亲情的打动,几名子女最终达成和解,作为被告的老二也主动同意给付几名兄妹垫付的母亲丧葬费用元,并当场进行了支付,兄妹五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在闹腾了几个月之后终于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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